合作协议
欢迎加入环球雅思网站联盟合作计划。
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合作协议” ”,即表明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环球雅思之间的网站联盟合作计划的协议条款与条件。
1 定义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以下含义:
1、“ 环球雅思”指环球雅思学校
2、“甲方”指环球雅思学校;“乙方”指“联盟会员”。
3、“环球雅思联盟”环球雅思拥有并经营的环球雅思联盟网站(网址为http://www.ielts.com.cn )。
4、“联盟会员”指同意参加联盟合作并具备履行联盟义务所需的资质和能力的网站经营者或单位。
5、“联盟合作”指联盟会员在其拥有或经营的网站上设置至环球雅思联盟的广告链接,以促进对环球雅思联盟的访问量以及环球雅思课程的销售;环球雅思同意联盟会员设置上述链接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就环球雅思课程的销售向联盟会员支付佣金。
6、“联盟网站”指联盟会员所拥有或经营的任何网站。
7、“客户”指购买环球雅思课程或接受环球雅思服务的任何个人或组织。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建立网站联盟合作,目的是推广环球雅思的产品并藉以扩大环球雅思的影响力。
2、联盟会员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件和方式通过网站联盟合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并拥有对其培训课程进行招生和营销推广的权利。
2、甲方保证自身的培训课程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及服务承诺的严谨性,若因甲方延误信息更新而造成的损失或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有权确定并随时修订联盟合作的具体方式,并有权随时对联盟会员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联盟会员应配合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4、甲方应向联盟会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联盟会员可以方便地设置至甲方联盟的链接。
5、甲方将独自处理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而产生的)预订甲方课程的报名信息,负责甲方课程的的咨询、收款、授课及课后服务。联盟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6、甲方享有所有(包括因联盟合作所产生的)销售甲方课程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就上述收益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7、通过联盟合作购买甲方课程的学员即为甲方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课程的信息为甲方所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联盟会员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甲方披露客户信息。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保证具有合法的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及营业证照等其它证明文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或以经甲方认可的方式在联盟网站上设置至甲方联盟的链接。该链接应放置于经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及时更新。联盟会员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甲方的要求。
3、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多媒体标志。乙方确认上述多媒体标志属于甲方所有,并应确保对该多媒体标志的合理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可能对甲方的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甲乙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多媒体标志。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联盟网站注册申请,以便甲方审核该网站是否适宜进行合作。乙方必须按照
甲方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网站的相关信息。乙方保证网站不含有下列内容:
色情或成人内容
暴力内容
含有种族歧视或抨击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的内容
极度亵渎的言辞
与赌博或赌场相关的内容
违禁药品及用具的内容
销售啤酒或烈性酒的内容
销售烟草或烟草相关产品的内容
销售处方药的内容
销售武器或军火(如枪、枪械部件、搏击刀或眩晕枪等)的内容
销售名牌商品的复制品或仿冒品的内容
为用户点击广告或优惠内容、执行搜索、浏览网站或查阅电子邮件提供奖励的计划内容
任何其他非法内容、宣传非法活动或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
如因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因乙方违反上述就联盟网站内容的保证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停用您的网站联盟帐户并扣除全部未发放的佣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就联盟合作与甲方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乙方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参与联盟合作的资格,并扣除全部未发放的佣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解除或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和甲方利益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 佣金标准与结算
1、 甲方同意按照因联盟合作而产生的销售甲方课程的销售金额向乙方支付佣金。只有因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所产生的销售额,才能作为计算乙方佣金的依据。“有效购买行为”是指符合下列要求的行为:
客户通过乙方网站上放置的甲方的广告链接访问至甲方网站并在可追踪的时间范围内发生购买行为,甲方收到了全额学费,且在结算日期前没有发生转、延期、退班的行为。
2、 佣金标准按照甲方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计算。
3、 乙方业绩 = 每月净销售额× 10%
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将不予计算并支付佣金:
(1) 客户以电话、传真或其他网下方式报名甲方课程。
(2)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及磁盘意外损坏)而导致业绩相关数据丢失。
5、 甲方于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开始结算上个自然月应付乙方的佣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款项。该款项将于当月30日至前支付完成,乙方应出具服务费发票。
6、付款最低限额为200元,若乙方佣金未达到付款最低限额,甲方将于应付乙方的佣金累积至200元时支付。合作结束时,甲方将剩余款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其他业务约定
1、 学员对甲方教学服务承诺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授课质量与承诺不符、延迟开课时间、中途无故停课或课时不足等),由甲方和学员协商解决,乙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保密和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必须在合作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或者在合作中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为单方面的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为本协议之目的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标、标识、LOGO等。在本协议终止后,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标、标识、LOGO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若遇法定不可抗力情形,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本协议暂时无法继续履行,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时中止合同,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经对方同意,本合同即告中止。在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合同自动恢复履行。在不可抗力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任何一方也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合同即告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对于不能按时结算的,应付款方每日交给对方滞纳金千分之五。应收款方有权终止本代理招生协议,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由违约方承担。
3、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独立承担各自的合法经营责任。
第九条 协议终止或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协议效力的;
(2)本协议一方或双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按照正常的付款时间安排进行佣金清算。联盟会员可以获得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计算的佣金。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解决。